江阴市上市公司党建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联盟的名称:江阴市上市公司党建联盟,简称上市党建联盟(以下简称本联盟)。 第二条 联盟的性质:本联盟是由江阴市上市公司企业及上市后备公司企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中共江阴市委联系上市公司企业及上市后备公司企业党建工作的 桥梁和纽带,是江阴创新开展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引领和示范。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 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上市党建联盟成员单位及党员、职工,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上市公司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带动引领江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创新发展。 第四条 联盟接受江阴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联盟的办公场所设在江苏省江阴市澄杨路206号1号楼3楼。 第二章 目标任务 第六条 联盟的总体目标:以江阴市上市公司等党组织为纽带,以“大联盟、大党建、大融合、大提升”为主题,围绕“党建责任清单化落实、党建品牌示范化引领、党建制 度标准化发展”三个路径,推进党建工作联促、干部人才联育、职工文化联谊、服务社会联动、特色品牌联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努力打造江阴上市公司党建工作先进典型集 群。 第七条 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和精神,服务江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组织上市公司企业和上市后备公司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及时向市委提出加强上市公司、“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成员意愿,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学习、培训、考察、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上市公司企业及上市后备公司企业党务工作者素质; (五)组织、策划推进全市上市公司党建工作的各项活动; (六)建立上市公司企业及上市后备公司企业党务工作后备人才库,及时为全市“两新”组织发现、培养和推荐合格的党务工作人才。 (七)指导成员所在公司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八)加强与市内外其他社会团体的联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增强联盟影响力。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联盟的章程。 (二)江阴市上市企业及上市后备企业。 第九条 加入联盟的程序: (一)提交申请。 (二)经本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联盟理事会颁发证书。 第七条 本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本联盟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本联盟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联盟章程,执行本联盟决议。 (二)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四)参与本联盟的发展建设。 第十条 成员单位退出本联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联盟理事会。成员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未参加本联盟组织的任何活动,视作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联盟成员单位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联盟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联盟全体会议。全体会议下设联盟理事会。联盟设立会长1名,理事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理事若干名。会长、秘书长、副秘书 长由联盟成员推荐产生,经联盟全体会议通过后正式上任。 第十三条 本联盟的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联盟区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愿意为本联盟尽心尽力服务。 (四)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联盟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讨论确定工作计划,回顾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由理事会秘书长或由三名以上执委提议,可随时召开理事 会议。 第十五条 联盟理事会职责: (一)提出章程修改建议,拟定工作思路、工作计划等,并负责贯彻落实。 (二)组织召开联盟全体会议,总结通报工作、活动开展和经费开支等情况。 (三)负责管理本联盟的日常事务。 (四)通过协商,推荐下一届联盟理事会成员。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六条 本联盟机构的经费来源: (一)上级组织的专项拨款。 (二)各企业资助。 (三)社会合法捐赠、赞助。 (四)本联盟存款所得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 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经费使用范围: (一)组织开展各种交流、培训活动; (二)会议和办公费用; (三)编印会刊、简报,开办网站等; (四)日常工作中的其他开支。 第十八条 本联盟机构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接受江阴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的监督管理和审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联盟全体成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报新江阴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审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江阴市上市公司党建联盟。 |